加强特邀调解建设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
“这笔款项拖了两年多了,没想到在递交诉状十日内问题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
郑某收到赵某拖欠的劳务款后向法院工作人员和特邀调解员表达谢意。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郑某受赵某雇佣帮忙翻修房屋。翻修完毕后,赵某拖欠张某劳务工资4520元拒不支付,长期索要无果,郑某遂诉至浠水法院。
受理案件后,立案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便第一时间对接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赵某抵触情绪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为此,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认真听取双方陈述意见,仔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析清案件事实,适时给予双方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尽力减缓当事人抵触情绪,并向赵某陈清利弊划清责任,表明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也即时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浠水法院始终把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把特邀调解员培养作为长期目标,注重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升诉前调解工作成效。2024年以来,浠水法院诉前调解3795件,其中调解成功225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9.31%。
严把聘任关口。浠水法院出台《关于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的规定》,落实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制度,严格把握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选聘标准。目前,浠水法院共有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15个、特邀调解员32名,包括村(社区)干部、心理咨询师、律师、人民陪审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妇联工作人员、商会工作人员等在内的社会各界解纷力量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人才资源。
规范工作流程。浠水法院出台《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调解原则、调解流程及相关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为诉前调解工作作出规范化指引。
严明工作纪律。浠水法院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加强对特邀调解员调解行为的全方面、全流程监督和管理,维护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公开考核监督。浠水法院出台《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查询监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线下公开)和浠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线上公开)特邀调解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绩效、业绩排名及相关制度规定,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下一步,浠水法院将继续以深化“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抓手,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探索高效解纷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进一步推动涉矛盾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