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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浠水法院:创新上诉案件治理 把服诉息判功课做到极致

时间: 2024-04-15 08:53 来源: 浠水法院

“下堂办案,一心为民,我本来以为还要经过二审才能拿到钱,结果在法官和领导们的努力下,原告公司最终还是放弃上诉了,我能立马拿钱继续治疗了!”

2023年7月13日,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浠水法院如何抓好落实?浠水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优化审判理念和体系,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上诉案件治理工作的意见》,借“四力”解锁司法为民密码。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9日,被告鲁某在原告某机械制造公司车间吊装设备时受伤,后原告公司向县人社局提交鲁某工伤认定申请。一月后,县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多次通过微信与电话通知、邮寄、上门送达催促该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该认定工伤决定书,均被拒绝。同年7月,鲁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市鉴委9月做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认定鲁某伤情等级为九级,停工留薪期确定为6个月,并委托县人社局向原告公司进行送达。2023年10月,县人社局前后两次将案涉两份文书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粘贴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上述两书确认结果:鲁某所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并由原告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4475.4元。

2024年1月原告诉称其未收到上述两书,剥夺了原告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再次鉴定的权利以及对工伤决定书的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请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鲁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4475.4元。

资深法官相互赋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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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以调为先、以调促和,这是浠水法院的办案定理,承办法官朱丽萍拿到案件第一时间展开“背调”,梳理当事人之间关系,了解案情后深感“能疏尽疏、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无法进行:首先原告同类关联案件很多,无一调解且全部上诉,该公司的上一起工伤案件,标的额仅7680元,仍旧拒绝调解,且法院判决后找理由上诉;其次该公司法定代理人判决结案的态度非常强硬,询问调解意愿的电话不接,法官请求沟通的短信直接回绝。

为确保案件质量万无一失,该案件组成合议庭,邀请劳动争议资深法官陈国飞作审判长。前往县人社局调查取证、理清与案件有关的审理要素、分别和双方当事人确定案件无争议事实及案件焦点问题,陈庭长带着审判团队优化庭前准备工作,同时邀请擅长做调解工作的退休村支书张卫军担任人民陪审员。

调解的希望很渺小,但“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合议庭竭尽全力 把握质量“生命线”

开庭当日,陈国飞带领法官团队围绕争议焦点,深挖案件事实,精准法律适用,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大家配合默契。庭开完后,本以为会是剑拔弩张的局面竟然和平结束。

本案涉及两个争议焦点:焦点一是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是否送达。合议庭拿出前后三次前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庭调查材料,确认工伤决定书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的依法送达成功;焦点二是被告是否在该厂受伤。合议庭两次到该厂去实地勘察该厂的厂房布局和挂牌情况,确认原告公司与被告确有劳动关系,属于工伤。

通过多次调查取证,并对理论依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结适用反复推敲,合议庭确认写在判决书上的每一个法律事实和适用的每一条法律都经得起考验,坚决守住“就算该案上诉也要竭尽全力确保上诉后维持原判”的“底线”,给被告省去程序流转带来的不必要的负累。

当我们能做的都做了,是否上诉无法勉强和掌控,但是案件质量和公平正义的信仰是法院必须把握的。

“梦之队”精准发力 送上疏导“及时雨”

“以前觉得只要案子打磨得好,当事人上诉就上诉,案件会越辩越明,但这一次我们是真想多向原告公司做些释法工作,我们担心鲁大哥没钱治病,没钱生活。”

案件宣判时,原告公司明确表示要上诉,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收到上述两书。眼看案件可能进入程序“怪圈”,合议庭把该案上诉情况向民商事分管领导李振东和庭长李登宇汇报,决定在法官工作例会上将该案件拿出来讨论,看能否找到疏导好路径。

在会上,法官均认为该案不属于确有上诉理由且不适宜疏导的纠纷,该案上诉唯一的结果就是程序空转,加重司法负担,加重被告负担,于是决定由李院长亲自挂帅与邓子瑶庭长及相关团队成员组成浠水法院“梦之队”,从案件本身到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加强说理,精准发力。

2024年4月9日是该案上诉期限的最后一日,鲁某打电话再三确认该案真的没上诉,惊讶之情溢于言表。直到4月10日鲁某到执行局提交执行申请书后当日执行立案,他才敢真确认这已成既定事实。不上诉,意味着可以早点拿到后续治疗费、家里急需的生活费,这对他来讲重要性不言而喻。

浠法人同心协力 打造矛盾“缓冲带”

案件结果:案件判决驳回原告某机械制造公司诉讼请求,在上诉期内,经过人民法院释法说理,原告服判息诉,案件顺利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是浠水法院统筹推进上诉案件治理工作的一个小缩影,自今年3月开展上诉案件治理工作以来,浠水法院已对上诉案件疏导28件,疏导成功7件,成功率25%。在该审判理念的指导下,浠法人上下一心,同心协力,以“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为原则,不断优化审判机制和体系如定期召开法官工作例会、专业法官会议、发改会,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发布分析通报,院领导带队做实与上级法院的条线沟通等,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