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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牛鼻子”,了却三家愁

时间: 2026-03-27 15:25 来源: 浠水法院

“本以为要跑三个庭、等三份判决,没想到一个下午全解决了!”徐先生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长舒了一口气。

近日,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三起诉讼,在承办法官陈国飞的集中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发现“案中案”

这起纠纷源于半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徐先生驾驶的重型货车与程先生驾驶的中型客车发生碰撞后,造成程先生、乘客汪先生和李女士三人受伤,两车损坏。后,李女士起诉徐先生及某财产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

案件分到陈国飞法官手上时,他翻开卷宗,逐页细看。

“这起事故不止一个伤者。”陈国飞心头一动,随即通过全国“一张网”系统检索,果然找到了另外两起关联案件:程先生、汪先生分别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一场事故的三起案件,当事人相互交织,法律关系交叉重叠。分开审理是常态化操作,但是当事人要多跑腿,法官也要多开庭,保险公司要多应诉。

“能不能由我组织一场调解?”陈国飞向立案庭提出申请,将三案集中承办,启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

抓住“牛鼻子”

调解当天,三案当事人及某财产保险公司代表围坐在调解桌前。

“我们今天把三位的赔偿事宜放在一起,一次性谈妥。”陈国飞没有急着“分案而调”,而是将三起案件的证据材料和赔偿清单并排铺开。首先“定标准、明责任”——就事故责任划分进行释法,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的赔偿标准统一口径。

最难啃的“硬骨头”,是汪先生起诉的案件。被告是程先生、李女士、徐先生、车主王某及某财产保险公司。陈国飞抓住“牛鼻子”,耐心地向各方释明:徐先生作为次要责任方,责任比例30%左右,其赔偿责任由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先行赔付;程先生作为主要责任方,责任比例70%左右,其赔偿责任应由其个人承担;李女士作为同车乘客,无事故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王某虽为登记所有人,但无证据证明其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厘清了,赔偿就好算了。”陈国飞说。

面对财产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陈国飞就三案中各项损失逐一核对、沟通,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形成了一套各方均认可的核算方案。针对三原告不同的伤情和诉求,他在统一的赔偿框架下,耐心倾听、细致解释。

一个下午的协商与调解,三起案件的当事人终于就赔偿数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该财产保险公司和程先生均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其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一调解三纷

三起案件一个下午化解,看似偶然,实则是浠水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探索“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的必然结果。

“一个案子调解成功是点,一个系列案件批量化解才是面。”陈国飞说,这套机制的核心在于“精准识别、示范引领、批量化解”——通过精准识别关联案件,提炼共性争议焦点,以个案示范调解为引领,带动批量类案高效化解。

数据显示,该机制运行以来,关联案件的平均化解时间缩短了60%以上,真正实现了“审理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让群众少跑腿、让纠纷快化解,就是我们的初心。”陈国飞说。窗外,暮色已浓。他收拾好桌上的卷宗,想起徐先生签完字后说的那句话——“这下心里踏实了”。

他心里也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