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法好“枫”景】洗马法庭:以“三化”做深 做实司法调解
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浠水法院洗马法庭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调解指导长效化”“法治宣讲订单化”“巡回审判常态化”积极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以能动司法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上半年以来,洗马法庭共审结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74件,通过委派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方式,在诉前化解案件131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数量是去年同期的4倍。
调解指导长效化
针对农村多发的婚姻、邻里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法问题,结合法庭已有案例,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向到场的“乡贤五老”、党员、村组长、村民等通俗易懂地讲解与案例有关的法律知识,并重点介绍洗马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运用到的新的司法理念、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激励他们学法、用法、守法,化解矛盾纠纷。上半年,利用“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场次,开展讲课送法活动10余场次,实施专项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就地预防和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法治宣讲订单化
“通过法官的讲解,我终于弄懂劳动合同要怎么签订了!”在一次“订单式”送法进企业宣讲中,一位员工高兴地说道。
通过电话、微信等便捷沟通方式收集法治需求,结合以案释法、发布案例等形式,特别是针对学校、村组、企业等不同群体的特定需求,创新性地采用了“点单”+“接单”的法治宣讲模式,根据收集到的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普法内容和形式。
许多诉讼案件和矛盾纠纷的根源在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或误解,这种变“我讲你听”的单项灌输式普法为“你点我讲”的双向交流普法,增强了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的同时,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从而有效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上半年以来,洗马法庭共开展法律宣讲11次,田间地头的法律释法讲法27次。
巡回审判常态化
“现在开庭!”上午9时30分,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巡回审判搭建的临时法庭正式开始。
原告鄢某、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年龄较大的两人因口角争执发生打斗,致使鄢某受伤住院。矛盾经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在履行部分赔偿款后,不再给付其余赔偿款,鄢某遂诉至法院。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回应双方不同的心理预期,但双方仍各执己见,最终未达成一致协议,法庭择日依法判决。
结合本案这起先化解矛盾后出现反弹的问题,法官对村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司法确认的适用进行讲解,建议村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与法庭对接,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矛盾不出村,就地化解。
上半年,洗马法庭因地制宜,选取辖区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4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采取法官赶大集、田间说法等多种形式,既实现法官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的转变,又促使群众养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同时借助微信平台,在手机上调解、在手机上开庭,把掌上共享调解覆盖100%的镇街、村社以及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将掌上共享法庭打造成为一个个小支点,扎根到最基层,延伸末梢,让群众不出家门,用手机就可咨询、参与调解、参加诉讼,享受到贴身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