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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法院:探索“立审执”协调联动 助推执源治理见成效

时间: 2023-07-03 13:25 来源: 浠水法院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依托“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简案快执、难案攻坚”的执行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执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提升执行质效,今年以来,当事人调撤率同比增长17.13%,自动履行率较上年大幅上升,申请执行率同比大幅降低,初步实现减量增效的良好效果。

立审执一体理念,打通全流程司法服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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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太好了,以后打官司不用往县城跑了,在家门口就可以立案,案子判了后还可以原地申请执行。”浠水县关口镇盐港村某个案件当事人章某感叹到。

2022年8月,关口法庭在本县域内率先实行“立审执”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审判、执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切实推动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积极履行,让当事人在法庭即可实现“一起案件、一个流程、一个地点、一个窗口”就能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立审执一体、化零为整,打通案件流程性环节,构建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纷止争的前沿阵地。”关口法庭庭长说。

执行前置促履行,消除审执衔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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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姚某家影响我家采光的衣柜、木板遮棚还没有拆除。”杨某在法官回访时反馈。

“好,我明天来看看。”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联系社区书记于第二天前往杨某家。

原告杨某与被告姚某系邻居。多年前因改建房屋,姚某在自家天井上搭建木板遮棚,并在位于杨某一楼的窗户旁边放置衣柜。杨某认为姚某的行为影响了自家的采光,双方发生争执,关系因此不睦。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杨某遂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法庭,提出判令姚某搬走衣柜,拆除木板遮棚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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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定期回访制度及执行案件督促前置程序,审判员在回访时,杨某反馈姚某仍未拆除遮挡物,审判员及社区干部耐心劝解双方。最后,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亲手拆除了楼顶的木板遮挡,彻底消除矛盾隐患,缠绕在杨某、姚某心间多年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我们在调解、回访的时候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判决、调解文书自动履行率提高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度也越来越高,工作极为配合。”浠水法院朱法官对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充满信心。

浠水法院牢固树立执行前置理念,将督促履行服务延展到送达、调解、回访、保全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告知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和后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努力降低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

   判后答疑解困惑,服判息诉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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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虽然事小,却能最大限度地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提高服判息诉率,促进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王某和刘某系同村村民。2022年9月,二人因道路行走问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刘某推搡了王某一把,导致王某被旁边杂物绊倒,头部受伤。王某随即报警,并前往医院检查,住院治疗十日。派出所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余元。本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刘某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4680元。

刘某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称自己已经被行政拘留,也已经缴纳罚款,这件事情上自己已经受到了相应处罚,不应再向王某赔偿。随后办案法官耐心向刘某做答疑工作,并告诉刘某,派出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并不能代替民事赔偿责任,并向刘某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刘某的对立情绪逐渐缓解,这时承办法官又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角度给刘某做思想工作,鼓励刘某主动履行判决,避免因法院强制执行对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对个人带来诸多影响。刘某最终打开心结,向法官表示愿意赔偿并主动当庭履行,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