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
时间: 2013-04-11 08:25
来源: 浠水法院
走访当事人情况
听取情况
当事人居所
发放救助款
4月8日,浠水县法院副院长张建军、执行局局长董峰、立案庭庭长蔡德刚等,走进兰溪镇遇客岭村的申请执行人綦春芳家中,送去两万元司法救助款,帮助綦春芳缓解生活困难。
十年前,綦春芳在雇主李进明家的私人面包厂打工,左手不慎被压面机压伤,伤残六级,雇主李进明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等费用。法院作出判决后,李进明不履行义务,外出打工多年杳无音讯。
綦春芳一家四口人,原本有两人有身体残疾。綦春芳的受伤致残给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仅靠每月几十块钱的低保费维持生活,原来所住的房屋早已经不住风雨,成了危房,一家人暂时住到了叔叔家的旧房子里。
本案执行虽因被执行人李进明难寻而被耽搁,但綦春芳家庭生活困难,时常牵动法院执行干警的心。十年来,法院执行局一打听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信息,立刻派干警查证,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鉴于綦春芳一家生活困难,法院决定对綦春芳给予司法救助,帮助缓解其家庭的生活困难。拿到两万元的司法救助款,綦春芳一家人十分开心,并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