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各党支部扎实召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县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从8月22日至9月4日,浠水法院11个党支部按照兰考标杆、红安标准、党组模式,陆续召开了高规格、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分别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县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并在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上向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思想发动和培训动员,明确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目的、意义和方法。同时,由院路教办印发《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工作提示》,将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流程、会议主持词、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材料的撰写等进行了统一规范,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各党支部在会前做好积极准备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和查找本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思想交流和多形式的谈心谈话;全体党员和普通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四风”等方面问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进行了反复修改,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奠定了思想基础。
为确保会议质量,浠水法院还对党员干部超过20人的支部分组召开专题会议,并指定会议主持人,在会议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动作不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人员,保证会议时间、人员、议程的顺利落实。会前,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各督导联系组认真审查单位和个人发言材料,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不扎实、流于形式的支部坚决叫停,责令其返工,重新“回炉”,直到符合要求并由督导组组长在专题组织生活会请示上签字同意后,才能报院路教办批准召开。
会上,各党支部按照党组统一要求,学习了浠水县纪委第5期《关于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情况通报》。各督导联系组组长及时掌握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精心开展指导、用心进行点评,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对如何加强支部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各中层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密切了干群关系,真正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