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报告《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获全票通过
时间: 2015-07-27 16:59
来源: 浠水法院
7月22日,浠水法院院长胡福东向浠水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全票通过。
浠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起步于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改革。2013年5月,被上级法院确定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罗田县、英山县、黄州区(含市直)、龙感湖管理区及本县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从年平均20余件,增加至90余件,较三年前增加了3倍多。
近几年来,浠水法院努力抓好七个方面工作,确保《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对《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宣传,为《行政诉讼法》的贯彻执行营造环境。三是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四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五是坚持能动司法,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审判工作规范运行。七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支持,保证行政审判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
常委、委员们在审议法院报告中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和要求。一是加大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二是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与支持的力度,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三是加大审判队伍和司法能力建议,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