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为14名农民工追回26万元被拖欠工资
时间: 2016-04-18 09:20
来源: 浠水法院
近日,农民工占某在律师的陪同下,代表14名工友将一面“执法公正、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感谢浠水法院公正、高效执法,为他和工友们追回被拖欠的26万余元工资。
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占某等14名民工在金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五峰项目工地上做工。2013年5月17日,五峰项目负责人刘某向占某等14名做工人员开具一张额度为341550元工资欠条。
2013年6月20日,因金元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欠款长期未结,占某等向黄冈市人社局提起投诉。经协调,金元建筑公司支付占某等人工资8万元,但余款仍未付清。2013年12月31日,黄冈人社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金元建筑公司支付占某等14名农民工工资261550元。
2014年4月8日,金元建筑公司对黄冈人社局所作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裁定黄冈人社局所作行政处理决定合法。
判决生效后,金元建筑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黄冈人社局向浠水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浠水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快立快执,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予以执行,依法对金元建筑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到金元建筑公司财产状况后,浠水法院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依法冻结了金元建筑公司在银行的26万余元存款,并依照程序迅速进行了划拨,成功为占某等14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26万余元工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