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依法行政
浠水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取得明显成效。日前,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浠水县人民法院调研新《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对浠水县人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依法行政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2013年,浠水县人民法院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罗田县、英山县、黄州区、黄冈市直机关、龙感湖管理区及本县的行政诉讼案件。该院当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过百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已登记立案95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2倍。
积极宣传行政诉讼法,让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该院利用节日上街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行政诉讼指南》1000余份,印制《行政诉讼法十大亮点》专题展板宣传行政诉讼法,编印《法院工作白皮书》,对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图表式解读,印制新修改《行政诉讼法》1500多份,随案发给当事人,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英山、罗田等地,巡回开庭60余次,宣传了行政诉讼法和法律,方便了群众诉讼,解决了群众告状难。
积极做好以案讲法工作,推进法治进程。该院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100余人到法院旁听行政案件诉讼庭审。邀请武大法学院教授林莉红到浠水为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专题讲解新修改《行政诉讼法》,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做好铺垫。主动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对城乡建设管理、治安处罚等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积极到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指导、培训12场次。结合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审判长现场以案说法,对参加旁听的行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制教育,指出案件中的行政执法存在的瑕疵,并提出改进建议。
正确适用法律,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提高。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把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和判决都放在庭上公开进行,真正发挥庭审的效力,让审判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作出裁决起决定性作用,真正使“对簿公堂”成为看得见的现实,公开开庭率达到100%。把办案程序、办案过程、庭审过程全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人民陪审员参加行政审判的陪审率达100%。将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确保行政审判的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得到公平正义。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5份,促进行政机关转变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3年,行政机关在诉讼案件中的败诉率为30.2%,2014年下降至18%,2015年已审结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又下降至12.8%。
争取党委人大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浠水县委、人大始终关心、重视、支持该院行政审判工作。该院被确定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后,县委书记吴烨对法院提出要将此项工作打造成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品牌。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到法院调研新《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帮助解决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县委、人大相继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在县委、人大的重视和推动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也得到了逐步落实,“告官不见官”现象有所改观。前不久,该县公安局、县教育局负责人出庭参加应诉,并在法庭上积极答辩,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