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
政法委书记陈元凯(左一)视察工作
提供法律咨询
2012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浠水县法院干警争当志愿服务者,扛起法院志愿者服务队旗帜,走上街头,参加浠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上午8时,在张建军副院长的带领下,县法院志愿服务者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商务局、司法局等30余家单位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在人群密集的车站大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院志愿服务队通过悬挂、张贴“12.4”法制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开展专题普法。
法院志愿服务者吧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法院志愿服务者共接待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发放《浠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县法院十分重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积极发挥专业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发挥专业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法制宣传日当天县法院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针对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关系等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利用各种有利时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借助送达诉讼材料的时机,深入群众居住地、工作场所,通过发放普法资料、诉讼须知等法律宣传材料,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借助诉前调解的时机,为来法院诉讼的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解疑释惑;借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机,主动“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构建司法服务平台,实现司法职能延伸。县法院通过“四进四访”活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四是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县法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法律服务走进学校、街道,立足办案职能,举办公开授课,以案释法,让更多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