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新民事诉讼法
2月1日,在新民事诉讼法施行整整一个月之际,浠水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
浠水法院院长胡福东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渊源、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意义作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作了辅导,对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对于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给予了肯定,并就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权利,依法履行陪审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民事诉讼法的施行是继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件大事,是我国民事司法制度的新发展。会上,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程序、意义、作用等作了详细介绍,对新民事诉讼法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民事证据制度、诉讼程序的运用、民事调解制度等方面的59处修改内容、涉及70多个法律条文的调整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各日常管理单位与人民陪审员相互之间要增进联系与沟通,人民陪审员切实处理好陪审与工作、被动与主动、固定与灵活、程序与实体、陪审与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关系,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会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陪审工作中,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多年来,浠水法院围绕选任好、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这条主线,以教育培训为中心,着力构建政治处牵头,各业务庭具体指导的教育培训新格局,大力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取得了显著效果。法院每年为每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和法律业务书籍。在这支陪审队伍中,先后有4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民陪审员整体业务素质和参审案件质量得到逐年提高,年办结案件由过去的300件左右上升到2012年的582件。在所办结各类案件中,无一件缠诉缠访,人民群众反响良好。
浠水法院政治处主任肖晓洪、浠水县司法局副局长徐晓军等领导出席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