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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搜查令”执行

时间: 2017-03-22 17:30 来源: xs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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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浠水法院院长签发了 “春季围猎”专项执行行动中的第一份搜查令。浠水法院邀请两名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搜查令”执行。当日14时,法院执行局23名干警、法警,对被执行人李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共搜出人民币5970元、银行卡8张。

2012年2月17日18时许,被告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浠水县城区回家,行驶至东门河村附近路段时,将村民陈某撞伤并离开现场。陈某丈夫闻讯后,驾驶摩托车追上被告,并报警。被告李某行为致使原告陈某9级伤残。案件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陈某向浠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查询李某财产无收获,对李某已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一次,但李某仍以自己未撞人,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一个小案件成为一件执行“难“案。

为确保“搜查令”依法依规正确执行,浠水法院特邀两名县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到被执行人家中现场监督执行。搜查行动结束后,两位人大代表、村组干部结合案件执行情况,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评价并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坚决支持法院的执行,并向李某及家属说法释理。李某及其亲属也当场作出承诺,将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调,保证了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