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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法好“枫”景】洗马法庭:开春普法第一课 培养法律明白人

时间: 2024-02-26 15:51 来源: 浠水法院

2024年开春,浠水法院洗马法庭主动融入政府综治网格,把综治网格工作群当成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平台,在网上开讲了普法第一课,教会他们如何保护好外出打工的“二大爷”和“三表姑”的权益。

主动融入政府综治网格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洗马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辖区4乡镇的政府综治网格工作群,在该综治网格群里,有村干部、治保主任、妇联主任、网格员等近300余人。洗马法庭把综治网格工作群当成与各镇综治中心、各村干部沟通交流,互通信息、以案讲法,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平台,通过教会一个法律明白人,在群众中间播下一棵法治的种子,在诉源治理中,让他们与法庭一起成长、开花、结籽、最终长成扎根在村民身边的护荫大树。

2023年浠水县洗马人民法庭审结审结劳务合同纠纷纠纷案件43件,占法庭年度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因小老板、小包工头欠付打工人劳务报酬引起诉讼,成为农村主要诉源矛盾多发原因之一。

针对外出务工的村民不知如何维护权益、证据意识差等问题,洗马人民法庭在新春上班伊始,在洗马镇、蔡河镇、绿杨乡等三个乡镇的综治网格群中,以案讲法,以当事人提供的“欠薪”欠条证据为实例,向村干部、治保主任讲解 “欠薪”的欠条应具备哪些关键的要素,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更好保护好打工农民工的权益。

在平台中,罗爱东法官讲了两个小案例:

案例一

周某雇佣张某为其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劳务报酬计算方式,在劳务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周某未支付张某工资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条,张某工资款30000元。两年付,欠款人周某”。庭审中,张某将周某出具的欠条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在周某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在依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判决周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张某劳务报酬30000元。

案例二

李某诉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某在庭审中举证阶段,因拿不出其为王某提供劳务的做工出勤的记载、劳务工资结算单据,在仅有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只说讨工钱,具体工钱多少?在哪时做事?多少个工?都无法提供证据证实,李某在法庭上因拿不出为王某打工的证据,显得茫然失措,心力交碎。证据不足,给案件审理和保护权益增添难度。

罗爱东法官把一位当事人提供证据作为样本,发至综治网格群里,并讲解这份证据好在哪里。罗法官在综治网格群里说:“谁家没有一个在外打工的‘二大爷’和‘三表姑’,建议各村干部学习这个模板并推广使用,提醒外出打工的村民保护好打工的血汗钱。”

洗马法庭开春网上普法第一课,重在抓前端,止纠纷于未发,在综治网络群中得到积极响应。有个村干部说:“洗马法庭是用暖心,帮助打工人解决烦‘薪’事,我收到后立马转发推广。我要告诉我的‘二大爷’‘三表姑’,要保护好打工的血汗钱,证据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