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通过调解助企业摆脱“脱欧”困境
时间: 2017-06-19 17:02
来源: 民二庭
6月14日,浠水县人民法院通过案前调处手段,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占某诉被告某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件,为企业摆脱“脱欧”影响,助企业脱困营造了方面之门。
原告占某于6月8日向浠水县法院起诉该生物降解有限公司一桩的经济纠纷案件,民二庭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查看案卷材料和实地走访企业,了解到该公司在工业电子、农业农作物、烘培包装等生产方面都有本公司的技术专利支撑,也获得过省高新技术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2015年公司生产当年,即上缴财政税收300万元,在全县招商引资企业排名中排位第七名。但在运营过程中,由于企业前期研发成本过高、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回款时间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财务成本亦较高,特别是产品出口到英、法、荷、德等欧洲国家后,受“脱欧”国际环境的影响,公司发展压力较大,一度陷入发展困境。
通过了解公司的发展现状,法官认为这是一家有发展前景的自主创新民营企业。结合当前省政法委出台的16条《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法官决定采用“多调解慎判决”方式来妥善处理这起涉企纠纷。在征得原、被告当事人的同意,法院从受案到结案及时对该起经济纠纷作调解结案处理,为该公司的申贷赢得了时间,助力了企业的生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