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公安、铁路派出所联合出击车站抓“老赖”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8月20日晚7时50分,被执行人魏某进站准备乘列车前往北京。在发车前的十分钟,浠水县法院执行干警、火车站铁路派出所警察联合出击,将魏某截获在浠水火车站候车大厅,行动圆满成功。
2014年1月20日被告钱某、魏某与原告谢某订立《借款协议》,约定钱某、魏某向谢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用于投资工程建设资金周转,并约定利息和支付方式。后双方就借款纠纷问题产生争议,原告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由钱某、魏某二人向谢某偿还借款8万元及催收借款支出的合理费用6千元,另由钱某、魏某二人向谢某偿还借款46.25万元及利息。
在案件执行阶段,浠水法院执行员李智多次通知魏某主动履行义务。魏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浠水法院依据执行有关规定,请求县公安局帮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8月17日,收到浠水县公安局反馈信息,查明魏某将于8月20日晚8时由浠水乘坐火车前往北京。
不能让魏某再逃了。浠水法院与浠水火车站铁路派出所的警察们一起携手核查情报,及时布控。查明魏某于8月20日7时40分进入火车站候车大厅。提前在候车大厅待命的法院执行人员、法警和铁路派出所警察迅速出动,当场将失信的被执行人魏某成功抓住,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将魏某送往拘留所。
据浠水法院统计,因失信被执行人“躲猫猫”造成案件执行难,占未结执行案件的三分之一。浠水法院启用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利用公安机关的信息查询资源、手段,与铁路派出所联合出击抓“老赖”,打好了漂亮的第一仗。这一措施的实施让想尽千方百计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