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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法院四项措施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时间: 2010-09-17 19:42 来源: 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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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与企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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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生产一线调研

  浠水法院网讯 [图文作者:罗爱东 熊娟 编审:周长林]  开年以来,浠水法院加强与企业的的联系,了解企业的法律要求,帮助企业解忧排难,促进了企业的蓬勃发展,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浠水法院努力寻求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与企业实际需求的最佳结合点,将服务重点放在了打击严重破坏企业发展、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电力施设、盗窃、诈骗等的案件上。共判处这类犯罪案件20件27人,判处5五至十年有期徒刑8人。努力加快审判节奏,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快速办理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执结涉及企业案件200余件,标的额近1370余万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一是就案讲法。针对涉企典型案件,将庭审现场设置在当事人企业所在地,结合案件的审理就案讲法,使权益受侵犯的企业不但得到法律支持,而且得到舆论支持。通过这种方式,使企业提升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是靠前服务。通过服务上门,定期走访的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对法律的要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到企业上法制课,帮助企改企业做好改制的应对措施以及对企业发生的诉讼进行诉前指导等,减少、防范纠纷的发生。

  三是宣传法律。通过送法进企业,与企业界人士座谈等,帮助大家掌握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预防经营风险和出现纠纷后及时行使诉权和抗辩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从根本上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指导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预防市场交易中遭遇合同诈骗等损失。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刑法有关规定,促进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提高干部职工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

  四是密切联系。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加强与经济局、企业家协会和企业的联系。经常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