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寄发信件通知来领款 受害人担心再受骗不敢来
5月20日,女孩方妮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浠水县法院领取了一年前被人骗走的14800元。方妮的母亲说 “收到法官通知我女儿来领钱的信件,我们不相信是真的,还当是一个骗局。我们打通杨法官留下的联系电话,骂他是骗子,真是误解了杨法官的一片好心。”
方妮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在浠水县务工。2011年,她在网上与浠水县兰溪镇人潘某相识。潘某1985年出生已婚。他编造自己未婚,与方妮交朋友谈恋爱。两人相处时,得知方妮靠打工积蓄有存款,潘某又编造自己舅舅患病住院,急需钱用,骗得方妮信任交出银行卡和密码。潘某取光卡上14800元后,关闭手机并断绝与方妮的联系。方妮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就离开了浠水去外地务工谋生。
2011年12月22日,浠水县公安局侦破此案,12月28日潘某被刑事拘留,2012年3月7日被逮捕。2012年5月16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在审理该案中,被告人潘某亲属帮其退还赃款14800元。为将这被骗钱款尽早发还受害人方妮,主审法官杨宗典按照案卷材料中受害人留下的电话号码,拨打了受害人的电话,但该号码已停机无法取得联系。杨法官采取信件方式,向受害人的住所地发去挂号信,并留下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其到浠水法院领取被骗钱款。
受害人方妮说,自己收到浠水法院杨宗典法官寄来的信件后,脑子里第一反映说这肯定又是骗人的把戏。她抱着试探心态,打来电话核实情况,杨法官催她过来领款,她在电话里骂“你这个骗子,才不上你的当”。在法官杨宗典肯定的答复下,方妮才与她母亲一起来到浠水法院领回了该款。万余元存款对贵州偏远山区打工者来说是一笔巨额钱款,被骗的钱款在一年后又失而复得,母女两都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