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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法院:黄冈两级法院、巴河镇党委政府联合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

时间: 2024-06-17 10:28 来源: 浠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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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6月14日上午,黄冈中院、浠水法院两级法院,巴河镇党委政府联合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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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海波主持。黄冈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梅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巴河镇党委书记钱晓东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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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钱晓东对巴河法庭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是巴河镇社会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作为其辖区的党委政府各部门、各镇直单位、各村组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躬身入局强担当,积极破局解难题,谋篇布局利长远,全力以赴支持创建工作。


就“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黄建军作具体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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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从实践意义、理论意义、政治意义上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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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理念,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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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工作思路,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优化服务效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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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梅阳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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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的重要意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始终做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保障,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积极主动的走出去,着力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

02

准确定位构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大格局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各组织的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体系和治理体系,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

03

担当作为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人民法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到法治轨道,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责义务统一下判断对错,在根本上实现定纷止争。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巴河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国家干部、综治中心工作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治保主任,县法院分管负责同志、院机关工作专班成员,巴河人民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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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呈友以“当好纠纷化解尖兵  维护基层平安稳定 共同缔造乡村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为题,从新时代调解工作的价值、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何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等九个方面,向在座的人民调解员作了集体业务培训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