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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峰被评选为人民满意好法官

时间: 2015-01-22 09:01 来源: 浠水法院


1月9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情系大别山,争当好法官”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浠水法院清泉法庭法官邱峰和来自全市法院11位法官被评选为“黄冈市人民满意好法官”。

邱峰是浠水县清泉人民法庭审判员。二十年来,他把“办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当作座右铭,依法办案,不徇私情,多次被浠水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两次被评为全院“执行能手”,2014年5月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

邱峰主抓执行工作。执行措施是硬的,但做好被执行思想工作促其履行义务也要有“软”办法。“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这是当事人专门赠送给邱峰的一面锦旗,也是他不懈追求的职业目标。面对“执行难”,邱峰不断寻找破解“执行难”的对策,使一件件难啃的“骨头案”得到了执结。近年来,办理执行案件310件,结案302件,结案率达97.42%,其中执行完毕272件,有效执结率87.74%。

除做好执行工作,邱峰还要审理案件。他管的都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小案,但他善断家务事,为当事人打开心结,让生活增添了一份祥和。蔡某因经营饭店欠下巨额债务外出躲债,妻子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蔡某离婚并分担债务。因蔡某下落不明,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导致案件也无法审理,为此邱某经常带着儿女到法庭哭闹。邱峰一面安抚原告,一面多方打听蔡某的去向。功夫不负有心人,听说蔡某在武汉某酒店打工,邱峰带队连夜赶去找到蔡某,给他做思想工作,蔡某终于同意回来协商离婚之事。后来,在邱峰的调解下,邱某谅解蔡某,愿意共渡难关,不离不弃,邱某也当庭撤诉。近两年来,邱峰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5件,调解71件,无一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