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浠水法院决算说明
2014年浠水法院决算说明
根据浠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浠办发〔2014〕24号精神,为做好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浠水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3、依法办理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其它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的执行工作;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素质教育提升年”活动为带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提升能力第一需要,筑牢司法廉洁第一防线,实现了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三个提升”,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坚持政治学习,在党性教育政治修养上有新提高;
2、坚持公正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成效;
3、坚持司法为民,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
4、坚持科学管理,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上有新突破;
5、坚持固本强基,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进步。
三、部门基本情况
浠水县人民法院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实有行政编制 133 人,事业编制42人, 年初行政在职 159 人,退休人员 51 人。
四、部门收支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规费收入72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50万,罚没收入674万。
(二)支出合计266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及案件审判支出1001万元,工资支出1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3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