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工钱落定了
法院隔壁是个工地。
从法院的窗口望出去,能看到工地塔吊的起重臂在蓝天上画出一道弧线。混凝土搅拌车轰隆着进出,钢筋被吊到半空,阳光下银闪闪的。
隔着一道围墙,这边是法槌和卷宗,那边是塔吊和脚手架。
每天上班路过工地大门,工人们戴着安全帽进进出出,工装背心上写着一家建设集团的名字——也是后来被告上法庭的那一家。
2022年春节刚过,段师傅和另外十二个人一起进了这个工地。那时新楼才刚出地面,塔吊还没有现在这么高。他们绑钢筋、支模板、浇混凝土,一层一层往上盖。
2024年3月底,楼封顶了,可工钱没有跟着活一起结束。
拖了一年。2025年1月,总算等来了结算——公司承认还欠着他们工钱,但并没有支付完毕,他们得到了一张结算单,上面欠付工资数字不一样,13个人加起来一共是二十九万两千元。段师傅那份是两万五千块,不算多,但那是他每天弯着腰、举着砖、在脚手架上站了十几个小时换来的。两万五千块,够他一家老小过好一阵子。
结算之后又是漫长的等待。该打的电话打了,该找的人找了,钱始终没来。十三个人,十三个家庭,从冬天等到春天,从春天等到夏天。
7月7日,小暑。他们走进了法院。
十三份起诉状摞在立案窗口。被告是同一家,法律关系相同,欠薪事由一致。立案庭副庭长宋好切看了一眼窗外——塔吊正在吊装一捆钢筋,缓缓升向新的楼层,工地上依旧热火朝天。
“这批案子,事实清楚,十三个人全部都在,先挑一件出来,我试着调一下。”宋好切法官合上卷宗说。
这便是“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的第一步。
走进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四块醒目的宣传栏——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工作机制、五步流程、优势亮点和真实案例。宣传栏里,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把这个机制的核心逻辑讲得明明白白:当一批案件事实相似、法律关系相同时,法院从批量案件中选取一件具有代表性的作为示范,先行开展调解或审理工作,形成统一的处理标准和协议模板;其余案件以此为参照,依托综治中心等平台集中开展批量调解,从而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
不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会在宣传栏前驻足,看完之后往往会问一句:“那我这个案子,能不能也走这个路子?”
这个机制的出现,并非偶然。近年来,物业服务、劳务合同等类型化纠纷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法律关系相似、争议焦点集中,呈现出“同质化、批量化、小额化”的特点。若逐一审理,不仅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还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五个地区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试点,浠水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将这一机制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变“个案审理”为“类案治理”,变“被动结案”为“主动治理”。
示范案件选了段师傅的。他的欠薪数额在十三人中处于中位,且本人较有调解意愿,最具代表性。调解室里,宋好切法官把被告公司的代理人请来,把结算单铺在桌上。代理人看了看,没有异议,但提出公司资金有点困难,能不能缓缓。宋好切法官又转头问段师傅:“如果春节前付清,你能不能接受?”段师傅沉默了一会儿,说:“只要有个准日子,就行。”
第一件,调成了。付款时间定在2027年1月15日,腊月初八,过了腊八就是年。对于段师傅来说,这笔钱到账的日子,刚好赶上置办年货,还能给孩子添一身新衣裳。
这份调解协议,成了后面十二件案子的“模子”。金额不一样,但标准一样,框架一样。示范案件的意义就在这里——它不是一份判决,但它确立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后面的案子照这个来就行。
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听取浠水法院专项汇报时,注意到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这一改革亮点工程。巡察组认为,该项机制创新对于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具有典型意义,值得重点关注和跟踪检验。经研究,决定以该批十三件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为跟踪样本,全程关注案件办理进程,检验机制运行实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宋好切法官带着段师傅那份调解协议,走进了县综治中心。十二个人围坐在长桌前,手里传看着段师傅签过字的那份协议。宋好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兵分两路,一边逐一核对每个人的欠薪数额,一边跟公司确认支付节点。
调得最久的是汪师傅。他的欠薪数额在十三人中最高,七万三千元。他坐在调解室里,反复翻看段师傅那份协议,问了又问:“钱能准时到吗?如果到时候不给怎么办?”法官把协议翻到最后一页,告诉他:“这份调解书和判决书有同样的强制执行力,到期不给,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汪师傅把那行字看了很久,拿过笔,签了。
最后一份调解协议落定。十三件案子,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全部调解成功。从2022年春节后进工地,到2026年8月结案——四年多的等待,在这个夏天,终于落定了。
走出综治中心的时候,段师傅站在路边,朝工地看了一眼,转身走了,步子比来的时候轻了很多。隔壁的塔吊还在转。新楼还在长高。这个夏天,工钱落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