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令”搜出了现金,还击溃了“老赖”的侥幸心态
时间: 2017-04-01 17:06
来源: xsfy
3月31日,在浠水法院执行接待室,被执行人李某和妻子一起将4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陈某夫妇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一件5年未结的执行积案。在浠水法院发出“搜查令”,对李某住所进行搜查后的十日内,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自觉履行了义务,案件成功执结。
李某与陈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黄冈中院于2012年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陈某向浠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查控李某财产无收获,对李某已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一次,但李某仍以自己未撞人,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一个小案件成为一件执行“难“案。
3月20日,浠水法院院长签发了“春季围猎”专项执行行动中的第一份搜查令,并邀请两名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搜查令”执行。当日14时,法院执行局、法警队23名干警对被执行人李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共搜出人民币5970元、银行卡8张。搜查行动结束后,两位县人大代表、村组干部、执行法官就该案向李某及家属说法释理,李某及其亲属当场作出承诺,将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调,保证了结案件。在对李某住所进行搜查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自觉送交执行案款,了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