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一改革事项成功入选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
近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的通报》,命名41项改革事项184个先行试点为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浠水法院“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创建成功。
一是大胆改革,降低破产债权诉讼成本
浠水法院在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上改革创新,向省优化营商办申报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改革项目,对进入破产程序之后涉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不再按照债权标的额大小收费,参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第100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其他非财产案件之标准收费,每件案件仅收取100元诉讼费。消除当事人依法维权诉讼成本高顾虑,把涉破产债权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引入到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举措务实,确保改革成功见效
2021年5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定浠水县人民法院为破产案件债权争议纠纷诉讼收费“100”先行试点。浠水法院出台《浠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实施方案》,确定本院依法裁定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衍生案件为本项改革措施适用范围。积极推进先行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改革成果转化。至2021年12月底,依据“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改革措施,办结破产债权争议纠纷案件61件,少收诉讼费200余万元,极大地减轻了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促进破产审理提质增速。
三是强化保障,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开通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办理事项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诉讼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实行立案所需诉讼材料向当事人一次性书面告知;管理人可以批量预约、批量办理;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相关文书一律扫描录入数字业务法院办案系统;能当场办理立案的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理的,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在立案后,统一随机分派至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开展专项评查。
四是宣传引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浠水法院制定了《浠水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每年度至少开展2次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发放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讲解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建立企业服务联系点24家,为企业健康发展防控风险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
五是府院联动,盘活破产处置“一盘棋”
积极推进《浠水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落实,统筹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中涉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截至目前,浠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9件,已结案4件;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5次;县政府拨付破产援助纾困资金300万元,帮助解决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难题;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县政府参与处置破产资产的力度,多方解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难题,成功拍卖湖北某韵有限公司破产闲置资产5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