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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从 “领导带队”到“自觉履责”

——从细小变化看浠水法院转作风抓实干(之二)

时间: 2013-01-10 16:42 来源: 浠水法院

   

检查散花法庭工作

检查巴河法庭工作

检查竹瓦法庭工作

检查团陂法庭工作

检查清泉法庭工作

从1月6日至8日,浠水法院组织开展了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检查。年年都进行工作例行检查,今年的“新花样”,让被检查单位有不同的感受。

按照《2012年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对2012年各单位年度工作实行“双百分” 考核,分别为:审判执行工作100分,政治思想工作20分,党建工作20分,党风廉政建设20分,信息宣传15分,庭务政务15分,工会及服务中心工作10分,共200分。

以上各项工作的年度检查被列入2013年一季重点工作内容,并指定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检查组责任人。第一次没有“领导带队”的工作考核检查,让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有些议论,担心不被检查单位重视,担心分数打少了,会被检查单位埋怨,但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主动商定,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检查考核的办法,到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减少各单位多头接受考评的负担;不让法庭接待,不在法庭吃饭,减少法庭开支;按工作实绩严格打分,不做人情;将各单位工作真实情况,全面提交给院党组。

仅6日这一天检查组就跑完团陂、竹瓦、巴河、散花四个法庭。有考核职责部门的主动履责,严格的检查考核让各单位负责人有不同的感触。有位单位负责人就说“没想到今年的年度工作检查考核会这样全面,打分会这样严”、“在2013年再仅仅抓审判工作,不抓学习教育,不管人带好队伍,还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