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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明委对法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考评

时间: 2012-11-01 16:54 来源: 浠水法院

   

听取汇报

参观院史陈列室

参观党员活动室

参观档案室

查阅考评资料

听取汇报1

听取汇报2

2012年10月30日,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明创建工作考评小组,在县文明办主任李五洲的带领下,对我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院长胡福东、副院长黄政等出席出席考评会,并汇报法院创建工作。

县文明创建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开展考评工作。考评小组一行实地参观法院基础建设、视频学习室、会议室、院史陈列室、党员活动室、图书室、档案室、立案大厅、羁押室、审判庭、文化长廊等设施。认真查看法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相关资料、图片、工作简报。黄政副院长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表率作用,建设过硬领导班子;抓好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以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做精神文明的传播者;结合审判特点,做好党建工作;擦亮窗口,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加强办公场所的整治和建设,树立整洁文明的机关形象等七个方面,汇报法院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考评组对我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及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法院真正做到了把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做得十分到位,突出表现在“五个有”,即资料整理有数量、创建工作有质量、创建历程有体现、创建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县文明办主任李五洲就法院进一步完善市级文明创建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炼主题,打造品牌,形成特色;二是要进一步拓展外延、丰富内涵,开展更多的创建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细节,提升文明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