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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法院简介

时间: 2021-03-24 17:17 来源: 浠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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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县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北岸,大别山南麓。东邻蕲春县,北界团风县,西与鄂州市、黄石市隔江相望。东北与英山、罗田两县毗连。浠水县自古以来就是七省通衢之要道,是巴楚文化和吴楚文化的融汇地,历史积淀深厚,自南北朝时置县。全县东西宽61.3公里,南北长68.5公里,版图面积1949.3平方公里,人口103万。

浠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为浠水县人民政府司法科。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21号审判办公综合大楼雄伟壮观,功能齐全,楼高 11层,面积达10800平方米。在诉讼服务中心旁建成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的综治中心,构建“一办四中心”,聚焦多元化矛盾化解合力。建立婚烟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商事纠纷、金融纠纷、校园纠纷、道交纠纷、医患纠纷、建安合同及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环资纠纷等10个工作室与多元矛盾化解工作相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内设机构。2012年3月,在保留原11个人民法庭机构编制情况下,合署为7个中心法庭,即:清泉中心法庭(南城法庭并入)、洗马中心法庭(蔡河法庭并入)、巴河中心法庭(兰溪法庭并入)、竹瓦中心法庭(汪岗法庭并入)。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31名,领导职数9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党组成员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全院现有人员166名,在编干警144名,在编干警中,员额法官42名、司法辅助人员80名、司法行政人员22名;现有硕士和研究生学历7名,本科学历名111名,专科及以下学历26名。

近年来,浠水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解平衡多种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审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将全院干警的先进性凝聚在党旗下,战斗性体现在国徽和天平中,通过打造“369”工程,取得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效果,各项工作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受理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而法官数量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干警们发扬“三不、三干、三苦”精神,出色地完成了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审判绩效考核指数连续三年排名保持全省前十、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方阵,连续6年被县委评为“党建工作优胜单位”,被黄冈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届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巴河法庭探索出家事审判改革“八个一”审判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退休干部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法官程呈友被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家庭被全国妇联合授予“全国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家庭”,被省高院荣记一等功。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干警王秋林被县授予“浠水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天的浠水法院人继续秉承“明德、尚法、正事、笃行”的院训和“敬业、为民、求真、创新”的院精神,不断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拼搏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促进浠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