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 2021-01-26 11:17
来源: 浠水法院
近日,浠水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 浠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统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遵循“巩固、辐射、延伸”的指导方针,在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诚信法治社会环境、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展现了崇法、担当、公正、为民的法院形象。
浓墨重彩写华章,扬鞭跃马跨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浠水法院将继续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将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保持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为文明浠水、法治浠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