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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像 水 那 样

——读《道德经》有感

时间: 2012-09-18 17:18 来源: 浠水法院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老子《道德经》

中华民族第一哲人老子云:“上善若水。”意即“上善”者的德行像水一样。我们做法官,就要做“上善”法官,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具体地说,就要像水那样,做“四种人”。

做信念坚定的“铁心人”。水,信念坚定,虽百折千回,但总是向着大海奔去。我们要做“上善”法官,就要像水那样,信念坚定。信念坚定,就能纵有千般险阻、万种诱惑,都能意坚如钢,心如止水。信念坚定,就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方向不动摇,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基本理念不动摇,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不动摇。

做大爱无疆的“奉献人”。水,以博爱万物、滋养大地为天职,以除了奉献还是奉献为生命的全部价值,以“不舍昼夜”地精进利物为本分,以干涸自己、成就万物为最大的快乐,以平等关爱万物为准绳;并且,尤为难得的是,无论何时何地,水总是把爱的甘露洒向“众人之所恶”的最卑下之处。我们要做“上善”法官,就要向水学习。一要以爱民为本、奉献至上,为百姓精益求精办好案,尽心竭力解难案,加班加点快办案。二要为民的脚步永不懈怠,永不停歇;并且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一切,直至最宝贵的生命。三要时时处处把司法关爱的甘露优先送到最弱势群体的心田,让有理无钱的百姓愁容不再,让有冤难伸和卖判决书的弱者笑逐颜开。四要不论富贵贫贱,都要公平如水,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位公民的心房。

做内方外圆的“智慧人”。水,不仅大慈大悲,“利万物”,而且大智大慧,“善利万物”。它能方能圆,随方就圆,最善随机应变;虽善变,却又终不失其性。我们要做“上善”法官,就要努为学习水的这种大智慧。在根本指导思想、基本工作原则上,要始终坚定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不动摇,如此方能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体工作思路、具体工作方法上,则又必须十分讲求办案艺术、工作方法,切忌机械执法,如此,方能从容应对、化解愈趋复杂的社会矛盾。要在正确处理和谐、能动司法与尊重、遵循审判规律的关系上多探索,在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上多下工夫,在依法提升诉前和解率、案件调解率、执行和解率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唯此,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发展、和谐。

做“臣心如水”的“不争人”。水,虽有巨功于万物,却从不贪名争利。我们要做“上善”法官,就要学习水的这种“不争”的高尚品行。古圣先贤和现代科技告诫我们:贪者是“小人冤枉做小人”。因为,一者终究白贪。《大学》就讲:“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名利以不正当方式而来,迟早会以应有方式而去。二者贪心膨胀最终后果悲惨。三者贪者往往心存侥幸,其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即便自身侥幸过关,也会祸延子孙。孔子就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陈毅元帅亦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要彻底的报销。”所以,我们一定要谨记孙中山先生的忠告:“人生以服务为目的,不以夺取为目的”。常思康熙时名臣张英所说的贪欲之害:“便宜者,天下人之所共争也,我一人居之,则怨萃于我矣。”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清廉不放松,内勤克念之功,外弘“不争”之德,纵“臣门如市”,却永远“臣心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