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报道浠水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亮点
《人民法院报》报道浠水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亮点
2014年11月7日,《人民法院报》报道了浠水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亮点,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最好的地段留给法庭”
本报记者 程勇陈群安 本报通讯员 罗爱东
“基层人民法庭是推进法治建设,服务基层群众的前沿窗口。要把开发规划区里最好的地段留给法庭搞建设。”近日,湖北省浠水县委书记吴烨等调研浠水县人民法院巴河人民法庭重建项目时,对新建人民法庭选址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在浠水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浠水法院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变化。团陂人民法庭是浠水县最边远的山区法庭。说起法庭的新旧变化,庭长李登宇很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就挤在小办公室里开庭,坐在两边的原、被告争辩起来,一伸手手指头会戮到对方的鼻子上,一激动唾沫星子都会喷到对方的脸上。如今我们靠一根网线,就能链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2010年团陂人民法庭建设获准立项,浠水县委常委会议及县政府工作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决定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政策倾斜和经费保障上,对基层法庭建设给予全力支持,给法庭建设划拨土地4亩,减免相关税费26万余元。建成后的团陂人民法庭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标准的审判庭、调解室、现代化的案件审判管理网络和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成为山乡群众有事找法官,用法解纠纷的法律殿堂。法庭诉讼环境的变化,也带来了法庭诉讼服务的提档升级,山乡群众感受到了更便利、更周到、更贴心的诉讼服务。村民王某夫妇远赴巴西务工,夫妻感情破裂,向团陂人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李登宇坐在这个山乡新建法庭审判庭里,借助电脑网络设备,让远在巴西务工的当事人在网上面对面“坐”在了一起,两人自愿调解结束婚姻,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