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正气能祛邪,两袖清风不染尘
10月22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徐庙新村65岁的村民——李伟,专程前来浠水县人民法院将自己精心创作的“一身正气能祛邪,两袖清风不染尘”书法作品,郑重地递交给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熊晨霞,赞扬她谦和、平等、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和司法品格。
2013年2月23日11时许,李伟之子李冰秋驾驶皖S08662重型货车沿黄标线由浠水县竹瓦镇往浠水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竹瓦镇张毛村路段时,因车右后侧轮胎突然爆胎,致使右后侧轮胎脱落,将在路右边推着电动车行走的高秋和撞伤。同日,经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当事人李冰秋负全部责任。高秋和受伤后,在浠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8天,支出医疗费用16460元,为此李冰秋先行垫付15135元;高秋和的伤情,经浠水嘉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X(10)级伤残。2013年6月17日,高秋和以李冰秋、安徽省亳州市海才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为被告向本院提起诉讼,主张由三被告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65606.02元。
2013年7月2日该案移交民事审判第一庭后,由审判员熊晨霞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8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同年8月28日作出了〔2013〕鄂浠水民初字第01033号民事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服从该判决,自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从受理到审结并履行完毕,共计46天。审判效率之高、裁判之公正令李伟感佩不已,因有感而创作“一身正气能祛邪,两袖清风不染尘”的书法作品,赠送法官熊晨霞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