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把法律和公正送到病人床头
时间: 2010-11-13 19:49
来源: 本院
在当事人家中开庭
院长汪峰(右一)参与案件调解
洗马法庭庭长邓子瑶将被告当庭赔偿的6万元送到当事人床头
浠水法院网讯 [图文作者:罗爱东 熊娟 编审:周长林] 11月13日,浠水县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村,将法律和公正送到残疾人李某的家中。
绿杨乡村民李某受村民杨某、张某雇请运送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扬某要求其倒车卸货,因指挥不当,车辆发生倾覆,掉入水库,李某严重受伤。经医院救治,李某下身不遂,长卧在床。为方便李某参加诉讼,洗马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李某家中开庭审理本案。该庭巡回审理案件,方便当事人的做法,得到了县人大、当地党委领导的充分认可。县人大副主任吴耀煊、绿杨乡党委书记熊庆、法院院长汪峰、副院长周冬益等到场旁听、观摩了庭审,并参与案件的调解。
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余万元,并当庭支付6万元。